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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消息與通知
5月11日: 丹麥長期居留簽證於5月20日起於丹麥商務辦事處遞交申請

丹麥長期居留簽證自5月20日起,申請人必須前往丹麥商務辦事處遞交申請。丹麥簽證申請中心將無法受理丹麥長期簽證申請。申請人務必於辦理前先行以電郵或電話預約辦理。

丹麥商務辦事處:
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07室
TEL: 02 2718 2101
EMAIL: tpehkt@um.dk
1月6日: 簽證費用調整公告
請注意丹麥/挪威/冰島簽證申請中心將於2012年1月6日起調整簽證費用,詳情請查 丹麥移民局 網站。
1月11日: 即日起,長期居留簽證增列規定及費用。
丹麥長期居留簽證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列以下規定, 除原本簽證費用及本中心代辦費用之外, 尚須繳交一筆額外的費用給丹麥移民局, 其金額根據長期居留簽證種類而有所不同. 即日起申請丹麥長期居留簽證的申請人, 必須先繳交該筆額外費用後方可遞交申請.
若有丹麥長期居留簽證的疑問, 請直接洽丹麥移民局, 網址: http://www.nyidanmark.dk/en-us
12月29日: 自2011年1月11日起,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普通護照,將享有前往申根會員國的免簽待遇。詳細規定與說明請按此
12月23日: 自2011年01月01日起申請丹麥/挪威/冰島之短期申根簽證,免附 補充資料表格及財力證明文件。
10月26日: 自即日起申請短期申根簽證需檢附住宿證明或相關文件。
9月1日:丹麥辦事處宣布,自10月1日起,欲申請丹麥/挪威/冰島簽證的旅客,須具備英文版旅遊醫療保險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。( 保險金額至少3萬歐元。) 詳情請按此
4月1日: 自4月6日起,申請申根簽證請使用新版本之申請書。舊版本之申請書在4月12日起則無法使用。如需索取空白申請書,請洽詢櫃檯服務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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