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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wan
安全須知
進入丹麥簽證申請中心前請注意以下資訊

為了安全考量,請勿將下列物品攜帶進入丹麥簽證申請中心:

使用需要安裝電池的電子設備,諸如相機、錄影機/ 錄音機、光碟機、MP3、軟碟、筆記型電腦或是隨身聽等等。
如旅行袋、後背包,公事包、旅行箱、皮質/麻質/布質 的手提袋 以及 夾鍊袋。只可攜帶裝有申請文件的文件袋。
不明的信封或包裹。
任何易燃品,諸如火柴/ 打火機/ 燃料等。
任何尖銳物品,諸如剪刀、小刀、指甲銼刀等。
任何武器、具武器性質或爆炸性物質的物品。


上述物品種類繁多不及備載,基於安全考量其他物品亦有可能被保全警衛禁止攜帶入內。

基於安全考量,不允許有利害關係者陪同申請人,諸如朋友、親戚或有商業往來者。然而,聽障者/身障者/語言不通者不在此限。

請注意 : 欲進入丹麥簽證申請中心者請務必遵守上述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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